復蘇后治療的主要內容是:防治多器官功能衰竭和缺氧性腦損傷。而在防治多器官功能衰竭時,首先應保持呼吸和循環(huán)功能的良好和穩(wěn)定。
心臟停搏使全身各組織器官立即缺血缺氧。但心、腦、肺、腎和肝臟缺氧損傷的程度對于復蘇的轉歸起到?jīng)Q定性意義。心臟缺氧損害是否可逆,決定病人是否能存活;中樞神經(jīng)功能的恢復取決于缺氧損傷的程度;而肺、腎和肝功能的損害程度,決定整個復蘇和恢復過程是否平順,其中尤以腦的病變最為重要,也最難處理。
一、維持良好的呼吸功能
對于呼吸功能不全者給予呼吸機支持呼吸。維持PaO2>8kPa,PaCO24kPa左右。
二、維持循環(huán)穩(wěn)定
補足血容量,改善心功能,必要時短期應用血管活性藥物,如多巴胺等。
三、預防腎功能衰竭
復蘇后腎衰竭常使整個復蘇工作陷入徒勞,必須強調預防。預防措施有:維持有效血容量,解除腎血管痙攣,避免使用損害腎功能的藥物,糾正酸中毒。其中最有效的預防方法是維持循環(huán)穩(wěn)定,保證腎臟的灌注壓。復蘇后應監(jiān)測腎功能,以便早期發(fā)現(xiàn)腎功能的改變和及時進行治療。
四、腦復蘇
為防治心臟停搏后缺氧性腦損傷所采取的措施稱為腦復蘇。腦復蘇的原則在于防止或緩解腦組織腫脹和水腫。估計心肺復蘇不夠及時者,且已呈現(xiàn)明顯的腦缺氧性損害體征(體溫升高及肌張力亢進、疼攣、抽搐、驚厥)時,應立即進行腦復蘇。脫水、降溫和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是現(xiàn)今較為行之有效的防治急性腦水腫的措施。
(一)脫水:脫水以減少血管外液和細胞內液為主,以增加排出量來完成,不應限制生理需要的入量,維持血液滲透壓在280~330mmol/L。主要應用滲透性利尿劑(甘露醇等),輔以快速利尿藥(如速尿等)。一般在第3~4天腦水腫達高峰,因此脫水治療應持續(xù)5~7天。
(二)低溫:低溫可使腦細胞的氧需要量降低,從而維持腦氧供需平衡,起到腦保護作用。適用于心臟停搏時間較長或出現(xiàn)體溫升高或肌張力增高的病人。心臟停搏未超過3~4分鐘或病人已呈軟癱狀態(tài)時,不是低溫的適應證。重點是腦組織降溫,體溫應降至33~35℃,其降溫方法包括冰敷、冰毯等,頭部以冰帽降溫效果較好。降溫可持續(xù)到病人神志開始恢復或好轉為止。
(三)腎上腺皮質激素:臨床上應用仍有爭議。臨床經(jīng)驗認為激素對于預防神經(jīng)組織水腫的作用似較明顯。但對已經(jīng)形成的水腫,作用難以肯定,故激素的應用宜盡早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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